安分守己
					(ān fèn shǒu j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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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本分。规矩老实,守本分,不做违法的事。
			
			
			
				
					奉公守法
					(fèng gōng shǒu fǎ)
					:
				
				奉:奉行;公:公务。奉公行事,遵守法令。形容办事守规矩。
			
			
			
				
					安分守纪
					(ān fēn shǒu jì)
					:
				
				暂无释义
			
			
		
奸:坏事;科:法律条文。为非作歹,触犯法令。
[violate the law and commit crimes;commit offences against law and discipline] 奸诈狡猾而违犯国法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诸葛亮《出师表》
亦作“ 作奸犯科 ”。
为非作歹,干犯律条。 三国  蜀  诸葛亮 《前出师表》:“若有作姦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二刻拍案惊奇》卷三八:“必然是你作奸犯科,诱藏了我娘子。” 清  薛福成 《庸盦笔记·学使旧宅》:“乃其妾与僕勾通,作姦犯科。每传递之文,即贴在 俞君 背后补褂之上,僕役轻往揭取,授之试士,而 俞君 不觉也。” 沙汀 《祖父的故事·巡官》:“从一个曾经作奸犯科的光棍看来,一个警察是值得奚落的。”
见“ 作姦犯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