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提刑以十五日和韵见示再次韵(宋·魏了翁)释义,解释

古诗文 应提刑以十五日和韵见示再次韵(宋·魏了翁)
释义
应提刑(懋之)以十五日和韵见示再次韵(宋·魏了翁)
  七言律诗 押支韵  
大圆垂象晓群黎,犹送昨宵畏满诗。
要看天行嫌位亢,若言人事恶功亏。
升于正处元为利,坎到盈中乃识时。
疑我冰轮公赐厚,敢申馀义副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