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任生案(唐·嵩山女)释义,解释

古诗文 书任生案(唐·嵩山女)
释义
书任生案(唐·嵩山女)
  押觉韵  
题注:任生隐嵩山读书,夜有一女子,可二十许,冶容艳美,二青衣侍前。开帘入,自云:“冥数合为姻。”为诗书案上,求偶。生疑妖怪,拒之再。女子复赠诗别,冉冉飞空去。数月后,任病,梦女子语曰:“嵩山薄命汉,汝数尽,更与三年。”已而果然,所书诗亦为雷电取去。
我本籍上清,谪居游五岳。
以君无俗累,来劝神仙学。
   其二(唐·嵩山女)
葛洪还有妇,王母亦有夫。
神仙尽灵匹,君意合何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