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凌元之湖团监税(元末明初·郯韶)释义,解释

古诗文 送凌元之湖团监税(元末明初·郯韶)
释义
送凌元之湖团监税(元末明初·郯韶)
  七言律诗 押尤韵  
廿年作吏辞乡邑,十月司征去信州。
孙子斑衣方在膝,慈亲白发已盈头。
岭烟散后人归市,春水生时客放舟。
莫为微官叹沦落,江山如此亦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