祀蚕姑火龙词四章(元末明初·杨维桢)释义,解释

古诗文 祀蚕姑火龙词四章(元末明初·杨维桢)
释义
祀蚕姑火龙词四章(并序论)(元末明初·杨维桢)  
余尝论蚕有六德衣被天下生灵仁也食其食死其死以答主恩义也身不辞汤火之厄忠也必三眠三起而熟信也象物以成茧色必尚黄素智也茧而蛹蛹而娥娥复复卵而茧神也此六德也人灵为裸虫之长食君之食衣君之衣乃有朘生灵之膏卖君父之国卒不得其死者其不愧火龙乎因赋火龙辞四章补乐府之缺
火之龙兮,云弗从,雨弗降(叶)
三眠始,三眠终。
   其二(元末明初·杨维桢)
火之龙兮,桑以榖,丝以腹,茧以屋。
象水火兮,以金以玉。
   其三(元末明初·杨维桢)
火之龙兮,蛹以蛾,蛾以卵,卵复化(叶),龙之神兮实多。
惟龙之神兮,有大功于人。
又杀身以成仁,徇道而忠益信。
   其四(元末明初·杨维桢)
  押豪韵
火之龙兮,其节甚高。
彼麋爵者谁兮,生宠死则逃。
剥民之膏,粥人之国,而死与叛鬼曹。
火龙德,德可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