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公(清·黄遵宪)释义,解释

古诗文 群公(清·黄遵宪)
释义
群公(清·黄遵宪)
  七言律诗 押庚韵  
题注:光绪二十七年至三十年作
群公衮衮各名声,一死鸿毛等重轻。
事事太阿权倒授,人人六等罪分明。
兵威肯薄牵牛罚,党论犹嗟走狗烹。
闻道谏臣归骨日,柳车迎拜极哀荣。
   其二(清·黄遵宪)
  七言律诗 押先韵
题注:光绪二十七年至三十年作
遁逃无地呼无天,到此惟馀冒刃拳。
甲仗空迎回纥马,血衣竟染汉臣鞭。
操戈逼父心先死,按剑呵人目尚悬。
惊立鹰瞵旗夹道,看君忍辱赴重泉。
   其三(清·黄遵宪)
  七言律诗 押庚韵
题注:光绪二十七年至三十年作
各戴头颅万里行,九州无处可偷生。
上尊犹拜养牛赐,五鼎先看福鹿烹。
断狱总应名国贼,犯颜犹记与天争。
伤心祸首兼戎首,万骨虽枯恨未平。
   其四(清·黄遵宪)
  七言律诗 押尤韵
题注:光绪二十七年至三十年作
途穷日暮更何求,白首同拚一死休。
衔刃尚希忠烈传,盖棺免索太师头。
彗星扫地应除旧,祸水滔天幸绝流。
九庙有灵先诏在,朝衣趋谒定应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