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正甫与子中春并命为御史正甫按刑浙东道别(宋·虞俦)释义,解释

古诗文 林正甫与子中春并命为御史正甫按刑浙东道别(宋·虞俦)
释义
林正甫与子中春并命为御史正甫按刑浙东道别去兼旬而予衔命按视宫陵经越上获一再款语临行有诗因次其韵(宋·虞俦)
  七言律诗 押尤韵  
乌台当日选名流,佥谓君才与我优。
公议略伸君便去,上恩未报我宁留。
自怜秦缓难为疾,岂意良霄尚有莸。
况是亲年当喜惧,欲将归计问扁舟。
   其二(宋·虞俦)
  七言律诗 押灰韵
衔命宫陵偶一回,山阴道上得徘徊。
溟鹏好在思抟击,乘雁何尝计去来。
万壑千岩况秋色,明珠白璧更尘埃。
相逢未稳还为别,一段诗愁费剪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