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妆曲(清·许传霈)释义,解释

古诗文 催妆曲(清·许传霈)
释义
催妆曲(清·许传霈)
  押先韵  
题注:乙丑(清同治四年,一八六五年,二十二岁)作
诵到周南第一篇,离乱仍得假良缘。
本来牛女是相识,小别人间十二年
   其二(清·许传霈)
  押东韵
题注:乙丑(清同治四年,一八六五年,二十二岁)作
寻常嫁娶了初衷,地下应知笑语同。
新妇未谙慈母意,姑烧红烛话公公。
   其三(清·许传霈)
  押虞韵
题注:乙丑(清同治四年,一八六五年,二十二岁)作
初试烹调入灶厨,荆钗裙布雅相须。
同侪操作同生母,妯娌还将姊妹呼
   其四(清·许传霈)
  押阳韵
题注:乙丑(清同治四年,一八六五年,二十二岁)作
牛衣终夜说王章,佐我机声刻漏长。
惭愧画眉一支笔,寒窗祗合写催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