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堂(明·孙一元)释义,解释 古诗文 草堂(明·孙一元) 释义 草堂(明·孙一元) 七言律诗 押阳韵 溪上高秋云木凉,地偏人事不相妨。开门江日流书幌,背水秋花照草堂。堑北买田时未就,舍南种竹已成行。幽居自拟王官谷,药裹书签引兴长。